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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成都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办发〔2010〕10号”文件切实做好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4)安排,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1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按照这份《通知》要求及考务工作安排,为做好今年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全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0225325

2.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须在上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先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3.网上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0227327

4.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并缴费时间定于201032331(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032331(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审查程序

2010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全部实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方式。为方便报名者能就近进行资格审查,也为了全市能系统、全面、效率的开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今年资格审查工作仍按照属地划分原则,由各区(市)县民政局自行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1.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报所在区(市)县民政局签署初审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区(市)县民政局要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合格情况进行集中汇总、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以汇总表的形式于42前上报成都市民政局人事处(联系方式:61881769  邮箱:31330970@qq.com)。

2.所属单位为成都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考生由各单位统一于320前到市民政局人事处集中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3.按照《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10号)要求,我市的所有考生报名资格复审及确认报名、缴费等手续需前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2楼,红照壁与老南大桥之间  办公电话:86150248)。

请各区(市)县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民政局直属单位人事部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做好属地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组织工作。

 

附件: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10号)

2.《二○一○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者资格审查合格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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