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民政局按照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密切配合的原则,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了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体系,为该区地域范围内自然灾害的有效处置奠定了基础。
一是建立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将自然灾害设定成四级响应等级。在广泛性自然灾害、区域性自然灾害以及其他重大突发公共灾害发生后,区民政局根据灾害的严重程度及损失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分析,向区政府应急办提出应急响应等级,并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
二是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了区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区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小组,自然灾害应急小组下设灾情核查组、应急救援组、捐赠收发组、后勤保障组、应急预备组。应急响应启动后,区民政局各应急小组按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职责分工,立即到位履行职责,确保救灾工作的快速有序推进。
三是签订救灾物资储备协议。对于难以在市场批量购买的蜡烛、手电筒、雨靴等应急救灾物资,区民政局专门设置了应急救灾物资仓库,有针对性地做好了物资储备工作,并同相关厂家签订了供货协议,既保障了短时间内救灾物资的应急使用,又为救灾物资的大批量使用做好了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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