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处长:朱钧
办公电话:61881769 四号楼三楼40323B室
工作程序:
1、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经常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和通知,并结合实际情况,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离退休党支部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作用;重要节日深入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组织召开座谈会和开展节日庆祝活动,妥善安排离退休干部外出参观、休养及各种健康娱乐活动;按时为离退休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征订、发送报刊杂志及学习资料;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上级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按照文件、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待遇标准和制度,及时、准确地调整变动离退休经费;每月按时领取发送老红军和老红军遗孀的离休费和生活费;按时按要求为离退休干部领取、发送节日慰问金、慰问品及其福利物资。
3、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为离退休干部做好事、办实事,努力为离退休干部排忧解难。深入调查研究,密切了解掌握思想、生活、身体情况,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设法帮助和照顾;对老干部普遍反映的实际问题、提出的合理要求认真调查核实,具体分析研究,尽快给予解决;对来信来访的老干部热情接待,及时了解情况,并按政策规定正确答复并果断处理各种问题;主动关心、慰问生病住院的老干部,积极协调解决医疗保健、看病用药、报销医疗医药费用方面发生的矛盾和问题;随时保障老干部因公外出或生病住院派车用车;妥善处理离退休干部的丧事并做好善后抚恤工作。